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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作协主办

通知公告|关于影视转化重点作品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来源:安徽作家网  作者:安徽作家网

各位作家:


为促进文学版权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发利用,发挥文学“母本”作用,推动文学作品向多种艺术形式转化,提升文学事业社会影响力,今年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权益保护办公室)现面向各团体会员单位征集影视转化重点推荐作品,请有意参赛的我省作家对照通知要求,于202348日前将电子申报表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ahzx1971@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影视转化重点作品”材料+姓名)。

省作协接到申报后,将进行论证和遴选,确定不超过10部作品报送至中国作协。

安徽省作家协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影视转化重点作品申报表.doc

2.推荐影视转化重点作品汇总表.doc




通知公告转发如下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促进文学版权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发利用,发挥文学“母本”作用,推动文学作品向多种艺术形式转化,提升文学事业社会影响力,今年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权益保护办公室)现面向各团体会员单位征集影视转化重点推荐作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主题,激发文学创新创造活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文学力量。


二、推荐作品要求

1.作品应围绕“国之大者”,聚焦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作品应展示新时代壮阔气象,描绘新时代壮美画卷;体现创新发展,反映人民美好生活;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

2.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适合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艺术形态,体裁不限。

3.作品应已在中国大陆正式出版或在报刊、杂志、文学网站上发表,未发表作品暂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4.作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本人持有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因作品内容、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推荐程序

1.重点推荐的作品应由作者本人在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https://bqdj.shcaee.com/) 上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

2.各团体会员推荐的作品数量不超过10部,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5日,以作品上传系统时间为准。2022年已推荐的作品无需重复推荐。

3.重点推荐的作品请提供作者名称、作品名称、登记编号信息,如有获奖情况可在备注栏说明。

4.中国作协社会联络部(权益保护办公室)将对各团体会员推荐的作品组织评选,对入选中国作协重点推荐的作品进行公示,并对推荐作品交易成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

(权益保护办公室)

20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