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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作协主办

这类文章怎么写?安师大文学院教授说了11个“不”

发布时间:2024-02-29  来源:安徽作家网  作者:安徽作家网



爱阅之城  共读芜湖


11月4日,由市文联主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芜湖日报编辑部承办的“艺润芜湖”文艺志愿服务进书房活动暨2023“爱阅之城 共读芜湖”文艺评论征文颁奖、公益讲座举行。

17件优秀文艺评论作品获奖

活动当天,首先举行了2023“爱阅之城 共读芜湖”文艺评论征文颁奖活动。此次征文活动前后历时两个多月,吸引了众多文艺评论爱好者踊跃参与,共收到各类来稿100余件,经过专家评委认真而细致地评选,最终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据主办方介绍,这些获奖文艺评论作品主题鲜明,较好地宣传了芜湖文艺创作成果,有较强的时代性、艺术性、专业性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


“这次征文活动一大特色是关注本土重点文艺作品,评论的都是芜湖本土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文艺家、文艺作品。”主办方相关负责人透露,比如一等奖作品朱菊香的《救赎·镜像·承担》,评论的是芜湖小说家李凤群作品中的女性心灵成长;一等奖作品王永林的《听雨江南竹痴翁》,点评的是被誉为“江南一枝竹”芜湖画家黄叶村的书画艺术。“一、二、三等奖作品都是如此,为本土作品发声。”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往届相比,此次征文作品不仅“接地气”,内容还很“活”,文艺批评的对象不仅有本土小说、散文、诗歌等,还出现了戏曲评论、美术评论等。


据悉,芜湖有着丰沃的文艺创作土壤,近年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文艺评论作品创作力度,为推动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此次“爱阅之城 共读芜湖”文艺评论征文活动旨在及时反映本土文艺创作成果、引导本土文艺创作,推动江城文艺创作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共读号召,助力打造书香社会,共建芜湖城市文化。

文艺评论应“面对文本,聚精会神”

文艺评论应该怎么写?写作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避雷”?颁奖活动后,作为本次征文活动评委之一的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作协副主席方维保带来了“面对文本、聚精会神——文艺评论写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公益讲座。


“文艺评论是不同于文艺作品的一种生命形态,它是理性的,而不是感性的。”在切入此次讲座的正题前,方维保首先强调了这一点。“文艺评论,可以是读后感,但又不能仅仅是读后感。”方维保说,读后感想可以飞得很远,但如此飞翔就远离了文艺评论的初衷,“文艺评论,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评论的对象进行解剖、做出判断、进行评价”。


谈及文艺评论中要注意的问题,方维保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总结了11点。“首先的两点,不要犯两种‘痨’。”他说,第一不要做“情绪痨”,把文本作为自己某种情感的触发点;第二不要做“故事痨”,把文本作为自己某种经历的触发点。“这两种,都是文艺评论中经常陷入的问题,从而让评论者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忘记评论这个文本的任务。”


“其次的四点,不要成为这四种‘俘虏’。”对此,方维保展开解释:评论者把文本的故事重说一遍,完全淹没在原文本的故事中,这是“文本的俘虏”;把文本中的故事和自己的故事杂糅在一起,再讲一遍故事,这是“自己的俘虏”;评价文本就要面对文本说事,但有的评论却成了作者的赞歌,这是“文本作者的俘虏”;有的评论忘记初心,成了文本中的人物形象的颂歌,这是“传主的俘虏”。“在评论时要时刻警惕,保持初心,避免成为这四种‘俘虏’。”


文艺评论写作时,还要把握两个“度”。“第七点,夸奖不可失度,如果失度就会反成讽刺,不是不能夸奖,但夸奖一定要说出让人信服的理由。”方维保说,反之亦然,第八点要注意的问题是,贬斥也不可失度,如果失度反成指责,贬斥同样要说出理由。


而最后三点要注意避开的“雷区”是:用官话和流行语太多;把评论当工作总结;缺少剪裁,抓不住重点和亮点。“一定要直面文本、聚精会神。”讲座结束前,方维保再次强调,文艺评论写作中,有几分事实,就说几分话,“评论的无论是艺术成就还是思想意蕴,都要以文本的分析作为依据,不可妄加判断”。


11个“不”


不要做“情绪痨”;不要做“故事痨”;不要做“文本的俘虏”;不要做“自己的俘虏”;不要做“文本作者的俘虏”;不要做“传主的俘虏”;夸奖不要失度;贬斥不要失度;不要用太多官话和流行语;不要抓不住重点和亮点;不要妄加判断。

转自:芜湖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