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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圆桌 | 诗人仍然应该是自觉的声音学家

发布时间:2025-03-11  来源:安徽作家网  作者:安徽作家网

诗人仍然应该是自觉的声音学家

——基于诗歌叙述学的一种可能的诗体建构方案

木叶


一、从“诗”+“歌”传统说起


“诗”+“歌”的传统,是包括中国古典诗歌在内的世界性古典诗歌传统的主流。

新诗的诗体建设,实际上可以分为“诗”的建设与“歌”的建设两部分,伴随新诗的发生,它们就一直在犹豫不决当中不断被试验,其中“歌”的部分,远如闻一多,冯至,何其芳,吴兴华等等,曾为之做过不懈的努力;直至今日的当代诗写作现场,仍能看到诗人们在艰苦探索,如近几年的截句创作等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然而简略说来,几近百年的新诗诗体建设,客观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能够看到的诗,外在形式上绝大多数都表现为诗人们兴之所至,随意分行与分节,诗似乎简单化成了表面上的“分行文字”,并无明确的文体特征。这对于有抱负的诗人来说,似难完全满足。

问题的核心可能在于,就古诗而言,汉字一字、一音、一义的特性,使得外在的汉语诗歌格律成为可能,因此从沈约规定“四声八病”开始,汉语诗歌的音韵学特征初步成立,直至最终蔚为大观。但新诗使用的是现代汉语,双音、三音乃至多音节词的大量涌现,使得原有的音韵范式几无可能继续适用,新诗自然或被迫呈现出自由散落的形态。

这一定是必然且合理的吗?如果有改进的空间,那么,有可能从哪里入手呢?早在近一百年前,废名就说,大意是旧体诗是散文的做法,新诗才是诗的做法。这句话,后半句暂不讨论,就前半句而言,核心在于废名敏锐地看到,中国古典诗歌,除了大家所惯常认知的“抒情”“言志”之外,就写作范式而言,大多内嵌有“起承转合”的文章做法,也就是废名所指认的“散文的做法”即“叙述”的传统。但从未有人质疑古典诗歌不是诗,原因我想在于古典诗歌所葆有的“歌”的音韵特征,通过它所使用的古代汉语。

“起承转合”的文章做法,加上以单音节汉字为主的音韵学意义上的调谐,成就了汉语诗歌的传统。回到当下,当重新考察叙述的时候,为何不能够在现代诗文本当中叙述出它在当代的、广义的音韵学意义上的诗性新传统?

在今天现代汉语普遍运用的诗的场域里,对于诗的质的认知,我认为废名的意见值得拎出来重新审视,即就当代诗歌的内核而言,它应当真正是“诗”的,而非散文的;进一步申论,则是在此(真正是“诗”的)基础上,它的外在形式,应当有适应现代汉语的、全新的音韵表达,也就是仍然应当有它作为“诗”的“歌”的另一部分。古代汉语四声与平仄的成熟,以及它们在诗中的运用,也就是“歌”的部分的本质,目的在于达到一首诗在语音层面的错落,最终通过错落形成整体感。这种错落感与整体感怎么在现代诗里的实现,我把这一问题交给一首诗当中的分行与分节,以及诗句内部的调谐,但试图赋予它特定的写作约束。


二、重新定义“歌”:我的现代诗写作的建体方案


从文类的确定性而言,现代诗仍然应当有体、有格,并据此将它和其它的文类断然划分开来。古典诗歌因为古汉语的特性,平仄与四声的穿插运用变得可能,对偶等形式技巧的发展,相应地让写作充盈智性的乐趣。现代汉语则不然,巨量的双音节词、三音节词乃至多音节词,使得诗的形式上的工整几乎不可能。那么,可不可以另有一种普遍的规则,贯穿进来,既兼顾古典诗歌的形式美学,又适度平衡现代汉语的语用习惯?

考察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著名的《便签》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是如何由一段纯然的叙述,最终变成诗的呢?显然在这里是且只是分行,分行引人注目地造就了这首诗。继续来粗略对照一下古典诗歌的韵律方案。古典诗歌的韵律,平仄在调节诗歌内部的节奏与气息上,起着极基础的作用,它最基本的表达式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其余皆可从中推导而出。按启功的意见,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五七言律诗以及一些词、曲、文章,句中的平仄,大部分是双叠的,好比一根长竿,可按句子的尺寸来截取它。启功所论的启发,是对于复杂的问题,可以“极简”地“建模”,比如“长竿”。具体到现代诗当中,让分行与分节成为一首诗节奏、气息调谐的有意识运用。

怎么让它有可能做到普适性呢?我的方案是:在气息的调正与联结上,一首诗当中,将“一二一”作为最基本的建节单元;此外,一句之中,仍应近似地调谐出“一二一”的节奏与气息,据此一首诗的基本型。

为什么是“一二一”式?首先,它有可能是人类所运用的最基本的节奏型,通过参差错落,可以生出无穷的摇曳之美;其次,“一二一”式的运用,简单,但实用,且具有延展性,就像律诗可以敷为排律一样,“一二一”可以敷排下去;第三,具有变化性,比如可以“二一二”、“一二二一二”、“二二一二一”、“二二一二二”等变化。句中的调谐,依据内容的多与少,同样可以此类推。

通过叙述的“一二一”式,暗中迎回诗的“歌”的部分,节制诗中的节奏与气息,形成现代诗自身内部的错落,产生出抑扬顿挫之效,最终形成一首诗形式上的整体感。当然,这里已经是形质俱变的迎回。诗的外在形制的生成应当也必然体现出方法/技巧的有意识运用,作品的“文学性”或者说“诗性”由此溢出,否则不称其为人类的艺术。前面说过,现代诗歌的体与格,前人多有尝试,无论引入 “商籁体”还是依据音尺、音步、顿等来自我建体,结果都不尽如人意。目前看,叙述的“一二一”式里面还有着难以独自解决的诸多困难,例如,“一二一”单元中的“一”,作为拟想中的一首诗内部的最基本单位,究竟该如何去精确定义它,并使之具有明确、简便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保证这种“一二一”式能够始终鲜活、灵动,不会陷入让人心烦的机械乃至颟顸,等等。


余论


以叙述为缘起,以叙述什么为核心,以如何叙述为考量,试图达成文本中某种欹器般的、诗的叙述平衡,从而将诗的叙述与散文、小说等其他文类的叙述划开界限。

至于何谓叙述、一首诗当中应当如何叙述,它们作为诗的质,与诗的形式探讨部分也即“歌”的部分一起,共同组成。本文认为,文学的本质就是叙述。抒情,究其实质,是“自我情感叙述”,是述情,因此也是叙述。如果认同叙述与抒情的同一,那么,借助诗人成功“转译”后,叙述内容和叙述手段都应当:(1)有特定组织,和(2)符号组成的文本应当足以让读者理解为具有特定的时间和意义向度,最终成就诗的叙述。

在严格音韵学意义上的诗本体已经基本退位的情况下,赓立何种诗本体确实是一件深远的大事,但无论如何,我想诗人仍然应当是自觉的声音学家,诗人叙述的过程中,语言的节奏与气息究竟怎样以及如何能够恒定、持续地参与到诗歌书写中去,最终形成富有高度意蕴并有可组织性的建句、建行与建节,值得每一个诗人去思考它。

(本文系作者于2024年10月19日在山东大学诗学高等研究中心与山东大学文化传播学院联合主办的“现代与传统:中国诗学高等论坛(2024)暨第四届诗歌叙述学前沿学术论坛”上交流发言的一部分,《文艺报》2025年2月21日刊发,有删节)






作者简介

木叶,本名王永华,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文学硕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一级文学创作。 著有诗集《赤阑》(2025)、《大运》(2021)、《象:十三辙》(2019)、《我闻如是》(2016)、《在铁锚厂》(2012)、《流水中发亮的简单心情》(2012)等六种。另有小说及评论若干。